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发现
某公司从业人员周某某
正在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其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在应急管理部官网全国统一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
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上
查询不到相关信息
执法人员责令周某某立即停止作业
并将其带回接受问询
经进一步调查
周某某承认购买使用特种作业假证的事实
并供述其无证从事电气焊作业三十年
在取得假证的近三年内
先后在新疆、南京、杭州、辽宁等地
从事过特种作业工作
周某某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相关部门已依法对其立案处罚
同时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高新区公安部门对周某某违规动火作业
和购买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进行立案调查
对其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周某某所在企业特种作业人员
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相关部门已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最终,给予该企业2万元罚款的处罚